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:
济南市市中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,根据陈明代院长的提请,决定任命:
高超同志为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。
决定免去:
陈卫东同志的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;
骆腾同志的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;
陈艳红同志的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特此通知。
2026年1月29日